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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身穿银色盔甲的年轻人张开手臂,用力地挥舞了一下,然后一个跳跃,便跳入院子,几步走到窗前,一个翻身,就钻了进去,落到秦亚茹的身边,大大方方地落座,隔着红木的桌子,高枫看着自家心爱的女人,眉眼间都是喜悦。
秦亚茹哭笑不得:“过年呢,你居然不回家?”
好歹这位也是人家高家的子孙,就算在他心里,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小子,也不能否认,他现在用的皮囊,是高家的。
过年不回家,被别人说一句不孝,他可有口莫辩。
高枫懒懒洋洋地伸出手,捉住秦亚茹修长的玉手,握在手心里,他的动作极为舒缓,也实在太理所当然,便是不远处昏昏欲睡的秦易之也被炸醒。
至于赵小世子和秦小秀两个,早就目瞪口呆。他们可是合法夫妻,却也不敢在岳父面前过于放肆,高枫到好,当面勾搭人家未婚的女儿,还做得如此顺手,也不怕未来岳父一气之下掐死他这登徒子。
秦易之的嘴角抽了抽,咬牙,哼了哼道:“高将军,请你自重,把你的爪子从我闺女手上拿开。”高枫扭过头去一笑,眉目舒展,笑得秦易之刚冒出头的火气,居然一丝不剩地又吞回了肚子里。
没办法,高枫的皮相太好,好到即使他这般不规矩,还是赏心悦目,当然,其实秦易之也不好意思闹得太大——再说,他那傻闺女还稳稳当当地坐着,就连让那男人拉住手,不得不松开棋子儿,也只是换了一只手,继续拿着棋子打量棋盘。
秦易之眉心直跳,暗自叹气,女大不中留,他这大闺女小时候看着守礼又懂规矩,怎么长大了到比她娘还要疯。
当年秦易之的媳妇,便是那种敢在大街上拿鲜花瓜果往他身上砸,砸到他头晕目眩,一不留神,就松口答应了婚事,后来生了两个女儿,都是温柔羞怯的好姑娘,没一个像他妻子的,他还松了口气。
深呼吸了几下,秦易之努力让自己和蔼地笑了笑,冲高枫道:“高将军是守礼之人,您来做客,老朽欢迎,不如请过来喝一杯热茶,咱们叙谈叙谈。”
他自以为自己说的已是相当客气,如果高枫还要脸面,就应该顺着梯子下来,老老实实地从他闺女身边远离。
“我来求亲。”
却没想到,这位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居然一手拉着秦亚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在秦易之面前站稳行礼,一本正经地道:“岳父大人,请受小婿一拜。”
秦易之的脑袋嗡了一声,蹭一下窜起来,那么瘦弱的身板,居然凭空横移了一大步的距离,气得脸色通红。
至于赵子常和秦小秀,早就傻了眼,这会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外面正练枪法的秦文渊,身体一僵,长枪差点儿没戳到他自己的脚板上面,倒抽了一口冷气,哭笑不得地喊道:“我的大将军,您这是受了什么刺激,若是老老实实地请媒人来提亲,难道我爹爹还会不许?哪有大过年自己登门,直接就开口叫岳父的?”
秦亚茹心下也很惊讶,不过,她一抬头,看着高枫很认真的神情,忽然也有了那么一点儿冲动,一时间竟不想劝说,也不想反驳,只是很乖巧地被他牵着手,像很久以前一样,只听他的话,顺从他的意思。
秦易之的脸又红又白,好半晌才把飞出去的心又给塞回胸腔里,他当然觉得高枫这女婿甚好,一个救了自己儿子,又愿意为了自己的儿女去大费周章地与襄阳王和庞家做对的男人,他没有哪里不满意。
正是因为这份满意,他这会儿才没有因为有小狼崽子居然敢莫名其妙地登门叼他家姑娘,而破口大骂。
“岳父,我是认真的,我会请媒人来提亲,但是,您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亚茹是我的,上辈子是我的,这辈子是我的,下辈子,她还是我的。”
秦文渊又是使眼色,又是跺脚,可高枫这么聪明的男人,这会儿到犯起傻,不光不开口赔罪,说自己喝醉了正发酒疯,而且还更过分地一伸手,把人家闺女给搂怀里了,秦文渊闭上眼,几乎不敢看接下来会发生的惨剧,皱着眉抬头,就见高枫随手把身上背着的一个包袱,放在桌子上。
他打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摆在桌子上面。
“皇上所赐将军府一座,开封十八所宅院,各地庄子七十二个,珠宝商铺九个,粮行三个,酒肆十五个,茶园一座,地二百顷,还有五十万两银子……这是我所有的财产,已经全部放在亚茹的名下,以后就是她的嫁妆,将来所有包括皇帝御赐的财物在内,将军府的一切,都是亚茹的。从今以后,我高枫只有秦亚茹一个女人,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命也是她的,我会把大郎当我亲生儿子,让大郎随我的姓儿,我和亚茹的第一个孩子,姓秦。”
秦易之本来要暴怒,可这会儿,居然忍不住感动,他也是男人,当然知道,天底下会如此对待自己女儿的男人,除了眼前这个傻子,再不可能又另外一个,就为此,便是他不知道礼仪规矩,莽撞行事,又有何妨!
“我有文渊在,出嫁从夫,亚茹生的孩子,当然要姓高。”秦易之摇了摇头,吐出口气,哭笑不得,“行了,你让人来提亲吧,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说完,他就摇头晃脑地晃到软榻上,继续闭目养神,不再去看这无法无天的小子。
高枫一拉秦亚茹的手,领着她走到窗前,笑道:“求婚,怎能没有烟花?”
随着他的声音,夜晚忽然披上了灿烂的华彩,无数的烟火盛放,漫天的红色,映衬得夜晚如白昼。
守夜的邻居们三五成群地走出来看,遥望天空,指指点点,秦亚茹忍不住伸手,掐住高枫腰上的软肉,恶狠狠地拧了一把。
又是老一套,这个混蛋上一次求婚,在深山老林里放烟花,结果差点儿点燃了丛林,惊动了老林子里的野山,上演了一出夺命狂奔的好戏,如今来了千年之前,手段居然还不翻新,未免太无诚意。
“重点不是烟花,而是从此以后,我要靠娘子给的零花钱过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