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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不是民乱,而是世乱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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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一闭,双手一摊,唐寅要慷慨就义了,远处传来流民的哭喊声。

知府是文人,年少时也与唐寅一般地满身正气,为抱负不惜抛头颅洒热血,长年争夺权与利,早已冷却的血却因为一阙满江红重新加温,为此他忍下唐寅的无礼,替新朝留下一道风骨,假以时日有了历练充分打磨后,或许大翎会出现一位为国为民的包龙图。

既然起了爱才之心,知府大手一扬,要军士收起刀剑,唐寅走进死胡同,一时半刻走不出来,就让他替唐寅争取冷静的时间。

「来人啊,帮本官请唐侯爷进城。」

说不通便无须再说,来之前知府早吩咐底下人,听他号命将唐寅带走。

军士得令,几个胳臂和大腿一样粗的力士上前要扛人。

「我不走,伯虎发过誓要与大家同进退共患难。」

声音响亮惊四方,坐着的流民全起身遥望城门。

「由不得你说不。」

拘住唐寅,等上报朝廷后,圣上自然会给予最后的处置,侯爵八成留不住,会另行封赏,给个散官做以示恩待,届时皇上必会召见唐寅,把人往朝廷一送,再驱走流民,宣州府又能回到太平日子,那时候皇上应该已经息怒,一道圣旨饶恕江宁百姓,过个大半年就会忘了这事,这就是民,别饿到人吃人,都乖顺得像羊。

羊是不反抗的。

狼与虎却是有利爪会主动攻击猎物。

譬如说唐寅,在力士架住他之前,左臂低垂,滑出藏在袖中的锐物,高高昂起洁白的颈子,尖端抵住喉咙最柔软的地方,喝道:「再靠近半步,我就刺下去死在这里。」

唐寅出击了,爪子挥舞的对象却是自己,为表明决心,他要以死明志。

「万万不可。」

倪举人第一个叫出声音,知府惊骇莫名,特别是看见让脖子渗出一滴鲜血的利器是根妇人用的簪子时,他猛眨了几下眼睛,怀疑自己所见到的不是事实,而是一场荒诞不经的梦。

怎么好意保护唐寅的做为,竟变成**不成,女子抵死不从的戏码,堂堂一府之长,成了欺男霸女的卑劣纨绔。

这还是写出可歌可泣,震动山河满江红,带着一群能人义士烧了秦桧府,在跑马地杀进杀出,有胆有谋、文武双全的大才子?

一哭二闹三上吊,简直是市井泼妇,不可理喻。

「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做傻事。」

一肚子的窝囊气却不能发,唐寅血溅当地,宣州府将会被文人的唾沫给喷死,朝中清流言官不会放过他,新皇会乐意用他来收买仕子的心。

逼死爱国志士该死,这位志士背后还站着无数江宁百姓时,一旦激起民变,杀了他的九族还不够赔。

唐寅彻头彻尾是颗煞星,他所照耀之处尽是灾厄,脑子里突然浮出瘟神这两个字。

这个称号伴随着唐寅的盛名流出也有一段日子了,最初他跟旁人一样,认为这不过是有人见不得唐寅出尽锋头,眼红故意放出来诋毁唐寅。

人魔王居、瘟神唐寅,那时他还在想一个唐寅一个书生,怎会和江湖上人人闻名丧胆的凶人齐名,现在他懂了。

勒令力士后退,轻声安抚唐寅。

「你们还不劝一劝他别寻短见。」

把主意打向狗鼻子和破嗓子,期待唐寅能看在熟人面子上,打消死意。

破嗓子移不开眼,他素来佩服唐寅的足智多谋、手段层出不穷,这趟行程虽然事出突然,准备并不充分,但不至于拿不出一把短刀、匕首,而需要用上簪子,套用从秋香那学来的英吉利语,这也太抓马了罢。

唐寅的随身事物向来是狗鼻子负责,破嗓子看向他,狗鼻子没脸见人,将头撇开,他开始后悔加入精武门了。

替唐寅找簪子时,他想过簪子的用途,千想万想,没想到会用在这个关头上。

疯子,不,是疯女人。

他羞于与之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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