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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拦路虎 (求推荐、收藏、所有可能之支持。)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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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张大虎带人围上,砍伤阿梁后,唐寅就没想着今天能够善了,先前的客套话不过想松懈张大虎的戒心,争取时间观察局势。

张大虎高唐寅整整一个头,壮得像只黑熊,和他的大嗓门相比,声音不够浑厚嘹亮,就朱无极的说法,此人丹田之气不足,粗黑的大腿宛如铁柱,踏在地上的足迹却浅薄模糊,显示下盘无力,丹田、腰马,一管内力,一管外力,内外皆虚之人,武功再强也有限。

无论对打、厮杀,力与速度缺一不可,刀剑的发明正是为了弥补体型、力量上的差距,一把锋利的兵器在手,配合极快的速度,切断肌腱、气管、动脉之类,能造成大量出血,或是剥夺行动能力的要害,以下克上,以弱赢强并非不可能。

唐寅见过刀速最快的人,当属文太冲身边的副领震天闪班得麒,几十斤重的特制朴刀,在他手里,像是挥动匕首那样地写意,当马贼们疲于奔命应付从四面八方射来的竹枪,唯有他,以唐寅肉眼不及的速度,在竹枪近身前一一砍除。

好在后来他和其他人一样身陷在火海里,只要文太冲的身边多一个他,结局将会改写,唐寅和秋香早已成为刀下亡魂,岂能有今日的逍遥自在。

张大虎并非班得麒,他的刀唐寅看得清,缺乏压倒性的力量,无法闪躲的速度,张大虎就算不是只病猫,也不会是打不倒的猛虎。

有胜算就值得一搏,何况唐寅自认胜率高过五成,经过两年毫不懈怠反复地锻炼,他已能准确刺出当年令文太冲吓出全身冷汗的一枪,无须将自己置于赌命压力下,又快又狠地击中目标物。

树倒猢狲散,打败了张大虎,其他人阿贵就能处理。

「说不出来了吧,我过江豹毛七平生最讨厌装模作样的人,就让我好好教训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暴牙男人继续叫嚣,弯腰就要捡起齐眉棍。

只见唐寅目不斜视,跨前一小步,踩住棍中央,靴底轻轻向后一滑,连拖带拉,在齐眉棍滚动时,鞋尖顺势铲入空隙,朝上一挑,棍子离地飞起,从毛七的鼻梁前掠过,进了唐寅伸出的手里。

右手一抓牢,左手旋即攀上反扣住棍身,弓腿、移肩、缩腰,齐眉棍稳稳架在腰侧,如同装填了弹药的炮台,蓄势待发。

「霸王枪唐伯虎。」

喊出这名号时,唐寅脑子回荡着秋香的话。

按秋香的意思,依唐寅给人的形象,习练的枪法该叫君子枪、才子枪,再不济也要叫书生枪,霸王枪听起来就是一把虬髯,眼如牛瞳,一脸乌黑,胳臂大过腿,没念过书的粗野汉子使的。

当然最后同样在唐寅一句:「唐伯虎就是要用霸王枪,唐家霸王枪以后会登上兵器谱第一名。」这种毫无事实根据,完全主观不靠谱的理由给驳斥了。

反对无效,秋香另外提了一个要求,她愿意接受唐寅在外头使用霸王枪的名头,但唐寅必须保证刺出去的每一枪霸道绝伦,别软趴趴,虚弱无力,画虎不成反类犬,害她被人嘲笑。

唐寅牢记在心,操练铁枪时,带出的破空声,引动周边气流,呼啸生风,像是由远忽近,划过耳边的弩箭,猛然一听,会不自觉缩起脖子,拱起背,身体僵直地无法动弹。

聚劲于全身,爆发于一点的凶狠突击,随着霸王枪的名号第一次现世,首当其冲便是毛七这个倒霉鬼,齐眉棍棍头像是一头疯狂的野牛,扎实撞进他的脸颊。

钝器撞击皮肉和骨骼的闷爆声响起。

八九颗的牙齿和着一大团的血沫子喷出嘴外,毛七受到剧烈冲击,脚离地,身子腾空,溅血,全在一息间发生。

毛七重重坠地,摀着嘴左右打滚,哀声震天。

方才还在笑闹的一群人,见到毛七的惨状,本能地头皮发麻,畏惧地看着唐寅,心中皆想,难道阿梁没有说谎,唐寅真人不露相,果然是那个鬼见愁萧千敬的兄弟?

那可是张大虎看见了,得低头哈腰,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他们这帮闲汉隔几条街就得闪走的厉害角色。

五个兄弟中就有三位名列南武林百大高手之列,萧千敬对犯人穷追猛打的蛮劲更是在江湖闻名,伤了他的人,会引来排山倒海的报复。

六个人心里乱成一团,你看我,我看你,像是捅了马蜂窝,人人都想逃之夭夭。

阿贵和阿梁眼睛差点没掉出来,华掌柜三令五申地交代,唐寅何其金贵,绝不能让他有半点损伤,以致于他们一直以为东家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全然不知唐寅深藏不露,一出手便震惊全场。

「还能打吗?」

唐寅对阿梁说。

阿梁点头,说道:「皮外伤而已,不碍事。」

「张大虎我来对付,其他人就交给你们了。」

唐寅无法一心二用,他的枪法目前拘限于正面的点对点攻击,顾不了侧翼和后方。

「阿贵你看着点。」

不放心阿梁的伤势。

「东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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