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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蓁蓁唱歌还算可以,音准不错,声音很甜,就是气息不太足。
唱首歌不算什么大事,叶蓁蓁没多想就答应了。
不过没想到邵佳敏精挑细选之后,决定唱《夜曲》。
叶蓁蓁当时就摆手说:“我可不会唱rap啊!”
“没关系,说唱部分我来唱!”短发的邵佳敏在宽大的校服外面套了个灰色的棉背心,看起来跟个小伙子一样。
可她的胸却是几个姑娘里面发育最早的。←_←
愉快地分工完毕之后,叶蓁蓁这几天就在家里练起了歌。
有时候被叶壮志听到了她在唱歌,他就会非常嘴欠地嘲讽她几句,说叶蓁蓁的嗓子眼太细了,唱出来的歌跟蚊子叫唤似的。
叶蓁蓁刚开始还瞥他一眼不理他,后来爸爸再说,她就跑过去挠他,把叶壮志逗得咯咯直笑。
为了锻炼气息,大冬天的,叶蓁蓁最近甚至开始跑步了。
放学后趁着天没黑,她就赶紧在操场上跑一会儿,有一回还差点被足球砸中脑袋。
其实她小时候被足球啊、篮球啊什么的砸过很多次。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放学,她走在操场旁边的砖路上,突然被飞过来的足球踢中了脑袋。
当时叶蓁蓁就被砸得耳鸣了,疼得甚至失去了知觉。
谁知那砸中她的男生小跑过来后看了她一眼,先去把球捡了起来,然后才不耐烦地问了她一句“没事儿吧”?
叶蓁蓁当时被砸懵了,傻乎乎地点了点头,那男生就抱着球转身走了,一声对不起都没对她说。
现在想想看,她小时候还真是个包子,黑面儿大包子。
要是现在再发生这种事情,她就没那么好欺负了。
叶蓁蓁跑步,本来是为了增强肺活量,顺便减减肥的,没成想她竟然遇到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她前世的发小儿,吕烁兰。
吕烁兰是外省人,五年级这年随父母来到l区,转入了实验小学五年三班。
叶蓁蓁所在的一班和三班是“兄弟班”,因为他们班的主科老师是一样的,只有班主任不一样而已,所以两个班比起其他班级来较为亲密。
五年级开学之后,叶蓁蓁他们班的语文老师换成了三班的班主任邹老师。
因为叶蓁蓁是语文课代表,经常要去送作业的缘故,三班的学生都看她挺眼熟。
吕烁兰也是。但她性格内向,从来不会主动和别人说话。叶蓁蓁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接近她,就一直在等这个时机的到来。
没想到俩人这就在操场遇上了。
吕烁兰也是来跑步的。叶蓁蓁见她是一个人,就打了声招呼,自我介绍起来。
吕烁兰笑着对她说:“我知道,我见过你,你是一班的语文课代表。”
叶蓁蓁友善地对她笑了笑,两人这就算认识了。
前世她们是怎么认识的,叶蓁蓁已经记不清了,总之两个人小学的时候就认识,关系还不错,但说不上多亲密。
后来上了初中,她们被分去了不同的学校。高中倒是考到同一所区重点了,问题是她们俩一个学文、一个学理,很少有机会见面。
她们两个真正亲密起来,是在读大学之后。
十分巧合的是,她们两个是在同一天出国的,还去了同一个国家的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
两人就是前后脚落地而已。
这种奇妙的缘分,让她们惊叹之余,更加贴近彼此,逐渐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哦,对了,之前玩弄过叶蓁蓁感情的那个渣男,她就是通过吕烁兰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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