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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蜕变!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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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进阶成正式法师后所得到的新能力,进步。

应该说,法师学徒与正式法师间的最大差别在于前者只能遵守魔法所描述并利用魔咒来施展出来。

但正式法师却能够将魔法尝试进行改良并增强它的能力,就思维层次而论这是有如蜕变般的变化。

因此才有会这种说法,成为正式法师后才有资格被世人称作魔法师。

“进步的道路充满险恶,稍不留神就会命丧此,但我们仍必须追寻著,只为了让智慧之火不被熄灭。”

这是古代法师所流传下来的语录,当初洪弃只是区区法师学徒无法体悟出这句话的重要性,但现在成为正式法师后,他终于知道这句话有多么重要。

身为创造出魔令的洪弃,从前的他以此自满,甚至认为自己将会成为救世主。但成功施展出这招的瞬间,他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道路得走,他也许是先驱,但他只是比别人多走一步罢了。

一个想法牵动著无数思维,这让他似乎有新的魔令即将蕴酿而出,从魔令大全中所感觉到那无穷的力量。直觉告诉他,只要这魔令被创造出来自己会获得莫大好处,甚至直接登临超凡也并非妄想。

不过洪弃却选择放弃继续思索,对他来说现在并没有必要创造出那一句魔令,应该说,洪弃还需要走更多路来确认它是否正确。

回到正题,镜中自我发动成功后,转眼间战场局势瞬间改变,那原本看似睡著的嗜血鼠居然暴起并朝魔角兔那进攻而去,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他居然使用血遁来追杀那只兔子。

......他是有多么恨这魔角兔啊?

在场各位大概都知道嗜血鼠的特性,因此看见他施展出血遁只为了更快杀死魔角兔后,众人便感到非常疑惑。

不过他们可没有给观众思考原因的时间,一眨眼嗜血鼠就来到魔角兔身旁并张开大口准备展开攻击。

“像你这种货色!我连嗜血天赋都用不著!”

魔角兔的主人藉由兔子视野中看著嗜血鼠的眼神,他似乎读出了这些意味。

喀嚓!

如同咬碎饼乾一样,魔角兔的脖子被狠狠咬断,不过貌似对方过于托大,魔角兔头颅与身体并没有被分离,若是仔细一看还有一层皮黏在上头。

“啊!!!”

抱头痛吼,由于感官分享,魔兽受伤时魔物猎人也会跟著感受到伤害,因此他也感受到那颈部被撕裂的痛楚。

可恶......你以为我会让他白白牺牲?去死!!!

感受到自家魔宠已经无力回天,那人果断让魔角兔吞噬自己魔核来师展超乎他平常所施展的幻术,对象当然是那头该死的嗜血鼠。

顿时那只老鼠身上突然冒出一堆诡异图腾,似人非人的声音从竞技场四周冒出,下一刻嗜血鼠似乎被人捉住一样浮空而起,最后却缓缓落地毫无生息。

众人屏息,这一切过于诡异,在斗兽场中的战斗几乎都是藉由厮杀来获得胜利,而魔角兔的这种攻击方式,虽说并不是特例,却也让在场的观众受到一定的震撼。

咦?灵魂剥夺?难道是噬魂天赋!

这时洪弃终于理解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对他来说即使知道对手拥有多大的能力也毫无意义,因为他此时已经死去。

洪弃感觉自己刚才针对的那位嗜血鼠的魔物猎人,他此时已经倒地不起,他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灵魂受到不小的损害。

糟糕!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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