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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晟正穿着草鞋走在起膝高的茅草从中,毛大和毛四等领着六位山里的猎户担任他的护卫。
“那是一线天,”毛四指着压在头顶的一片峭壁,那上面还有一个村落,“山里人住的很散,没办法,这里没有茨坪那么肥沃的土地,一片山地只能养活几十号人。”
另一个人接话:“山里人的寿命不长,能活到五十岁的人凤毛麟角,毒虫野兽多,一旦患上疾病便只能听天由命了,有点本事的郎中根本忙不过来。”
郑晟一路聆听,走了两个月山路,他的脚上多了一层老茧。治病这是传教最有效的方式,他跟着余人耳濡目染学到的那点浅薄的医术在这里被奉为神医。
传教并不乏味,唯有深入到山里,与手上长满老茧的山民促膝长谈,他才能找到正确的道路。
“野鸡,野鸡。”一个猎户指着随风起伏的茅草。
郑晟什么也没看出来,经验丰富的猎户能在第一时间找到猎物的踪迹。他在张守四顾的时候,毛大早已摘下牛角弓,对着草丛中射出一箭。
箭矢飞入茅草,草丛里扑腾腾一阵乱滚。毛大跳过去,扒开深草找了一阵,捡起一只野鸡出来,“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这一路靠着毛大的一张弓,他们没少吃野味。
郑晟啧啧赞叹:“毛大,你这箭法真是一绝,我要是有两百你这样的神箭手,还怕什么山贼和乡兵。”
“山里有的是猎户,有我这箭术没有两百,但一百是绰绰有余。”毛大边说边顺着山沟找水源。
他们随身带了干粮,山里有的是柴火,找个地方把这支野鸡洗干净了烧熟,便可以吃中饭了。
“别别,”郑晟笑着拉住他,“把野鸡给毛四,你管打猎就行了,大家都闲着。”
“没事。”
毛四伸手抢过野鸡,低头偷偷的笑。
“我怕你洗,一会吃出屎来。”郑晟笑骂,五个人跟着哄笑。毛大箭法虽好,但做事很粗,没有老四细致,前次洗了一只兔子,有人从肠子里吃出不干净的地方。
毛大涨红着脸,不知该说什么。。
七个人在山里结伴行走了一个多月,相处的很融洽,郑晟对外表现的很严厉,但相处久了,没有半点架子,与大家同吃同住,偶尔还会开开玩笑,山民看他不想初始那么神秘。
郑晟笑的快抽筋,完事找了块石头坐下,“上了前面那座村子,我们要准备回去了,罗霄山的村落我不可能走的全,后面的都靠你们了。”
他在弥勒教没有根基,无法确保能消除彭莹玉在教众心中的影响力,所以刻意在山民中培养亲信。
(祝书友们羊年快乐!今年最后一章了,感谢书友一年的陪伴,感谢田野里的宁静红包,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