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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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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安说,“查老先生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最复杂,最见人性的地方有两种,一,皇宫,第二,就是妓\院。所以他的传世名著《鹿鼎记》选择的就是这两个地方做舞台。我觉得,按照他这个思路,可以确定,贫民窟和豪门一样,同样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当人们挣扎在生存线上,人类社会中的道德、法律和信仰都不再起到应该具备的作用,那么,另外一种法度就出现了。在这种法度下的爱恨情仇,就会具有独特的魅力,这就是为什么豪门的故事那么吸引人的原因,不单单只是因为豪门里面充斥着穷奢极侈,香槟,party,珠宝,豪车和俊男美女。”

“天王,Alice,你们觉得呢?”

……

廖安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多小时,我把她拿过来的水晶葡萄中赛满了冰块,然后,勾兑上了伏特加,用一根吸管一口一口喝着。

伏特加是好酒。

这玩意没什么味道,与任何果汁饮料都很合拍,所以用它勾兑的任何酒水都只有甜蜜的味道,等到意识到喝进去的也掺着伏特加的时候,估计这人都喝茫了。

我就是。

廖安话音一落,刚才异常认真听她说话的乔深就把我的杯子扣住了。然后,仔细看了一眼酒瓶子,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动,“Alice,你看看这里,看的清楚这是几根手指吗?”

我定睛看了看,斩钉截铁的说,“二!”

廖安白了我一眼,“是三,完了,这娃彻底喝多了。行了,别在这里说了,我送她回去吧。”

可是,廖安这么说,却没有见她动地方。其实,我觉得自己没有喝多,能看的清楚,也能听见他们说话,就是感觉胃部烧的有些难受,于是抓了一块冰块,放在嘴巴里面咀嚼,咔吧,咔吧。

乔深站起来了。

我身边重新坐下一个男人。

他伸出手,揽住我的肩膀,让我向他这边靠过来,温软的细羊绒的触感,很像玩具毛毛熊。

我耳边,不悦的声音淡淡的响起,“怎么又喝成这样?”

哦,是勋暮生。

他对我说,“走吧,我带你回家。”

我看了看他的脸,一向都是他喝多了,我拽着他回去,怎么今天倒过来了?我伸出手指,摸摸了他的面颊,可能刚从外面进来,有些冰凉的意味。

我,“Lance,怎么是你?不过,……你好像变老了?”

勋暮生微微皱了一下眉,“胡说什么?”

是的,我怎么记得他应该才18岁,今年我们刚入学,他怎么长大了许多?

奇怪。

真奇怪。

这里是哪里?

我看了看四周,很混乱,有酒水的味道,这里,好像不是达尔文曾经混过的小酒馆。我仔细听了听周围人说话,是中文!大面积的中文!哦,这里不是三一学院外面石子路上的小酒馆?!

那么,这里是哪里?

我迷迷糊糊的。

勋暮生架着我站起来,酒劲上头,更迷糊了。

随后的记忆有些飘摇,好像看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一个超前发展的北京,似乎,我穿越了时空,进入到第五元素时代的北京——数不尽的摩天大楼,完美的诠释了现代化的狰狞和暴力,充斥着塔吊,推土机和蛤蟆夯,当夜幕掩盖了这些,就只剩下一片荒芜的繁华……

随后就什么也记不清楚了,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我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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