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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我们就成了好伙计。
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我甩了甩头,把那些思绪都甩走。
陋巷中,勋小暮的钱包已经被人抢了过来,他们正在撸他的手表,而喝茫了外加有使用轻型迷幻剂嫌疑的小暮无力挣扎,样子活像一只等待被塞进果木炉子的北京烤鸭,我正义感又爆发,我把头发抓乱了,然后用土混着手中的饮料和成泥,摸在自己脸上,然后我抄起来一个路边摆摊卖栗子的大叔的一个扁担,冲到巷子口大叫,“放开俺男人!”
我就戳在巷子口,没有进去。
旁边的路人受到了我的惊吓。
……
“呀,打人了,打人了……快来看……”
“咦,打谁了?死人了吗?”
“打死宁了,打死宁了……”
“快看,快看,小姑娘救小情人了……”
“里面好像有人抢劫!”
“啊!!抢劫!!”
“快走,快走,没沾惹这是非!”
“报警!报警,快来报警!”
“有抢劫的啦!!——”
……
事实证明,一切恶徒在人民群众面前,都是纸老虎!
巷子里的小流氓一看外面人群以几何级数的速度迅速围拢,他们连骂晦气,抢了小暮的手表和钱包,又把他揍了一拳,就从巷子的另外一边逃窜了。
我连忙对大家抱拳,“大家都散了吧,都散了吧。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我可不想进派出所。
可是国人对看热闹的兴趣根深蒂固,从鲁镇时代就流传了下来,经过百年的沉淀,愈发浓厚了。
人越来越多,在麻烦缠住我之前,我要赶紧离开。
我探头进箱子看了看,确定他们已经逃窜了,这才扔下扁担,走进巷子里面,一把拽起来小暮,所幸他喝的不是太茫,还有一点行为能力,只是我现在可是美少女,没那么大的力气,仅仅是借出一个肩膀让他靠着就差点耗尽了我中午吃的两碗牛肉拉面。
我带着小暮挤出人群,抢到一辆出租车,拉上车门娇喘吁吁的说,“大哥,快,开车,后面有人追我们。”
司机见多了我们这种打完架就逃命的苦命鸳鸯,他甚至没有问我们目的地在哪里,在我人都还没有坐稳,他的车子就一溜烟的跑掉了,把所有人群,还有远处隐约而来的警察抛在后脑勺后面。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警报解除。
我用面巾纸把脸蛋子上的泥土都抹了下去,忽然觉得饿了,于是我啃了一口肉包子,补充补充能力,再拧开我手中的水晶葡萄正好喝,忽然感觉到什么,我扭头,看见勋暮生的那双黑夜一般幽黑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我。
我的心怦怦乱跳,那感觉就好像你家养了多年的狗狗,它忽然对你表白,它是多么爱你,它爱你比爱狗粮肉骨头还要深刻的时候,你的心头划过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触动。
勋暮生抿了一下嘴唇,樱色的嘴唇有些干裂,良久,他嘶哑的声音低沉的说,“水,给我喝口水。”
我,“我的口水不给你喝,我们接吻是错误的。我可以给你喝我的水晶葡萄。”
对,他就像是我的兄弟姐妹,和他接吻有一种乱\伦的微妙错觉。
然后,我看到了小暮眼睛中的鄙视。
他老羞成怒,“谁要吃你的口水!谁要和你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接吻!你想的美!”
随后,一把夺过我的水晶葡萄,咕咚咕咚灌了个底朝天,随即对出租车司机吩咐道,“Ritz府邸。”
虽然他说话的样子让人很有犯罪的暴躁。
我就特别想把他那个鼻孔朝天的脸揪住,往死里面狠狠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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