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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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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里面的人把萧容奉若神明,连她去片场的保姆车都是新买的梅塞德斯,据说价值200万。她戴出去的每条项链,拿着的每一个包包,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成了大家八卦的源泉,我怀疑她已经成为ET的fashion icon.

这不,她从外面回来了,办公楼底下居然有骚动,几个小妹赶紧下楼,跑过去接过她助理手中的化妆箱,还有人专门从二楼跑下去给她按电梯按钮的。

太牛B了!

我忽然问Simon张,“你看过清末的一个吴语小说《海上花》吗?”

“看过,不太记得了。”

我,“讲的是清末上海滩那些长三堂子。就是顶级女昌女支。她们在富商名流的社交圈里面很有地位,都要被称为‘先生’的。那个时代,只有很有地位的女人才能被叫做先生,孙夫人宋庆龄就被叫先生。那些‘先生’被客人点了,叫出局,也是精心装扮,珠宝华服,出去社交,和现在的我们居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被Simon瞥了白眼,“你是说自己的风尘女子,还是说我是大茶壶啊!”

我,“好像在万恶的旧社会,我们这样的就是风尘女子啊!”

Simon,“所以,我们才要翻身干革命,起来把歌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们好喜欢……”

我收到了惊吓。

下次绝对对他的歌声,敬谢不敏。

这天,应勋暮生的要求,造型师把我弄了一个名媛造型。

头发用卷发棒弄卷了一些,绑好,然后挑了一身手工真丝的套装,长裤,上衣却有些稍微泡泡袖,显得不那么正式,然后不可免俗的就是珍珠项链、香奈儿的菱格纹包包和一双很淑女却有10公分高跟的鞋子。

勋暮生今天也学了他四哥的排场,只不过不是宾利的保镖车外加迈巴赫,而是一水儿的黑色梅赛德斯,前后一排6辆车子,上高速出城的时候组成整齐的一队,开着双闪。今天,勋暮生自己穿的也很不一样,黑色竖纹的手工西装,让他在我眼中显得很陌生。

我和他都是坐在后面的位子上,前面自然有司机开车,副驾上坐着一个保镖一样的男人。

我问他,“这是做什么?”

勋暮生,“回老家。”

我,“……”

你老家不是在纽约吗?

“我爷爷当年背井离乡,远走美国,又因为做生意,走过全世界不少地方,可一直到他死,他都把那里当做是老家的。”

我,“哪里啊?”

勋暮生,“燕城。”

燕城,那也是我的家乡,生我、养我的土地,还是我爷爷、父亲,还有我幼年的乐园和天堂。我去英国读书之前,一直都住在燕城。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城市,只是一个北方的小城,却是与我血脉相连的地方。

曾经,我爷爷说过,他生是燕城的人,死是燕城的鬼。

很多很多年前,上个世纪,上个人生,那个时候,北平和平起义前夕,共\产\党重兵围城,我爷爷在南郊机场送走他一生挚友,他谢绝了与他共同离开这个国家,就是因为他说自己生死都属于燕城。

我父亲也这样说过,他生是燕城的人,死是燕城的鬼。

他们说,我也是。

可是我明白的太晚了。

当时年少,心太大,梦想太多,从伦敦开始,走过很多地方,总以为自己已经不再属于那个落后的小城,谁想到现在,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曾经我以为,自己,一生再也不会踏上燕城的土地,因为我已经与苏离这个身份彻底的割裂了。

只是,人怎么也无法抵挡命运背后这双翻云覆雨手。

今天,勋暮生带我回来了。

然后,一只手握住我放在膝盖的手。

我抽了两下,没有抽出手指。

勋暮生的手心很热,有炽热的感觉。他不说话,也不看我,就这样握着。

我看着车子玻璃上模糊而飞速后退的风景,一条熟悉而陌生的路,像是回家,又像是新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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