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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伊像翻转一只大型鼠类一样,毫不费力地就把她打横抱起。
她漆黑的发尾因为他的动作,在空中划了一个惊艳的弧度。
宽大的裙摆从她腿上滑下,长长的腰带缠着她纤细的脚踝,几颗碎钻一样的切面宝石镶嵌在她腰带的末尾,贴在她的皮肤上,微凉的感觉一如他的手指。
“……”
李文森仰头靠在他的臂弯,看着天上的星星。
她虽然在他怀里,头却不靠着他的胸口,手也不抓他的衣襟。除了借他手臂的力,她哪里都不碰,疏离得就像一株仙人掌。
“其实我可以走过去。”
“不必,你受伤了。”
“伤手而已,没伤脚。”
“抱歉,我说的也不是你的脚。”
乔伊瞥了一眼躺在他臂弯里的女孩,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她躺得更舒服一点:
“我指的是你的脑子。”
李文森:“……”
“显而易见,你的海马回和额叶皮层存在一些毛茸茸的小问题,我不得不怀疑你是否有正常行走的能力,鉴于你的听觉脑区和注意脑区都出了岔子。”
海马回和额叶皮层是大脑中形成推理、判断和思维的脑区,其中额叶又分管注意系统,而海马回靠近颞叶,恰好是听觉的脑机制。
……
李文森手上的血滴滴答答滴了一路,她也没有很在意,反倒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乔伊的话,然后问:
“怎么说?”
乔伊从不会无缘无故地讽刺。
能让他开口,必然是有还算重要的事,要提醒她。
“从头到尾,你犯了几个极其简单的错误,第一个就是那封情书。”
乔伊抱着她走进酒店的房间,把她放在卡隆b座铺满玫瑰花瓣的床铺上:
“拙劣至极的仿写。”
……
人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墨水的痕迹,会顺着纸纤维四面散开。
仿写的手法再精妙,仿写人对于字体的把握永远不会像字迹真正的主人那样熟稔。一些细微处的不同,无需用专业显微镜,肉眼就可以辨别。
英格拉姆情书正反面的字体,虽然如出一辙,但根本不是一个人写的。
这个仿写的人,知道英格拉姆对李文森的特殊性,了解她生活的一点一滴,熟悉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甚至知晓她在进入一个陌生的房间时,一定会在门锁处夹一条手链防止门关上的隐秘习惯。
……有人,必定是熟人。
他蓄谋已久,把他的小姑娘引到这个远离他的地方。
然后从十七层高台上,一把推下。
……
“我早在三年前就教过你,对比字迹的时候,先看停顿处的转笔直径,再看落笔和收笔角度,最后看毛细渗透的程度。你既不痴呆,也称不上不愚蠢,记住了的东西,一般就不会再忘记。”
乔伊拂去她身边散落的玫瑰花瓣。
他抬起头,平静地说:
“然而我没有料到,不过是一个无知的男孩,却能如此轻易地,扰乱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