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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四号证物,但这有可能是西布莉自己弄倒的,也可能是风弄倒的,因为那个杯子很轻,里面没有水,地上也没有发现水痕。”
“因为地上的水痕被人擦掉了。”
乔伊说:
“凶手非常小心,但他忽略了一点,西布莉书桌上有一本英文版的《英国大学入学指南》,书角被弄湿,水痕还没有完全干,从水印的程度和卧室里的潮湿程度推测杯子打翻的时间大概是八到十小时之前,和挂钟的时间吻合……”
“而西布莉性格偏向严谨,如果水杯倒在地上那么大的声音,她没有理由不扶起来,除非她那个时候已经死了……或正在死。”
李文森瞥向桌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茶具,抚了抚下巴:
“可是钟和这一点有什么关系?”
“西布莉的挂钟上有新的擦痕,擦痕里没有积蓄灰尘,是近期才有的。”
刘易斯若有所思:
“这说明,不仅仅是杯子,钟也掉下来过……所以你觉得,在西布莉死亡的那一段时间里,有人从窗口朝后山跑去,他踩在梳妆台上,想翻过窗户,却不小心打落了梳妆台上的水杯和钟。”
刘易斯脑子转得极快:
“而他在慌乱间只注意到把钟扶起,没有注意到钟里的电池掉落下来,已经不走了,所以钟停止的时间,就是死亡时间……”
他忽的抬起头来,对李文森说:
“您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博士。”
李文森:“……”
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顿了一下,转向乔伊,完完整整地把刘易斯的话复制过去:
“您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博士。”
“如果这种程度的推理就能让你刮目相看。”
乔伊重新垂头看他手里的笔记本:
“那我不得不说,你现在还没有爱上我真是一个奇迹。”
……所以这两者到底有什么逻辑关系?
“大概和我不能爱上沈城是一个原因吧。”
李文森平静地说:
“我也时常对沈城刮目相看,但基本上只要他一开口,我就会觉得,他还是早点去世的好。”
乔伊:“……”
不过,如果事件发生时间如乔伊所言,是在晚上十点十五分左右的话,刘易斯他们,为什么会从证人的证词里得出凌晨一点的结论?
三个她未曾谋面的证人……包括她自己的研究生。
谁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