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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 完本感言 (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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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书友或许会发现,我的两本书的男主好像在这个原则上基本都是在框架内的。

恩,我知道,因为我就是这么写的。

要首先学会尊重对方是一个人,才会被别人当做一个人一样的尊重。这是一个很简单也被说过很多次的道理,古道觉得,很有道理。

===下面,是关于这本书的爱情观。

关于“适合”或者,换一个字眼,“配得上”的悖论。

通常来说,我们很难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人。

就算找到了,其实也很难喜欢上。

一般来说,真的“适合”的,是什么样的人呢?

那绝对不是你找到的人。反而是父母之命,门当户对什么的……

适合。

因为相比会被荷尔蒙驱使而影响判断的自身,在这之外的,关心你的人才是可以真的理智的为你考虑的人。

只是,“适合”真的适合吗?

至少我不这么觉得。

我觉得,比起“适合”,更重要的,是“磨合”,互相为了对方做一些让步。

两个看起来怎么都不搭调的人,一样可以如胶似漆的过一辈子。

而且,那样可能会更“幸福”

正如我上本书里引用过,却没有真正写出来的那句,之前总被盟主夜夜在书友群里用来调笑我的话,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也就像我借Jessica的口说出来的那段“我要跟你在一起,不能因为我必须要,也只能跟你在一起,而是因为,我想跟你在一起。”

不是为了想要一个浪漫的婚礼而结婚,不是为了生孩子,买房子,生存的压力,晚上不是一个人睡,找个人帮忙照顾老人……

这些都不应该是。

要说起来,为了这些原因去结婚,我觉得远远要比上本书的尹贤和这本书的李俊翰要“渣”。因为,那是我刚刚说的四层里面的最后一层……

这个世界已经足够现实和残酷了,既然我选择了除了自己之外,还要背负一个人的人生。

那么,必须因为“我乐意”。

我爱她,所以,我才会这么做。

那换一个角度,我不爱,但是爱我的人呢?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也会为她所感动,可是呢?然后呢?

“感动”终究不是“爱”。虽然它们都可以让人变得“无私”起来,可是爱是可以变成责任感,而感动……

不能的。

于是,本书的男主做的最“有钱任性”的一件事,就是选择了一个在可能基本上绝大部分书友都觉得“不搭”的女主。

就是因为任性。

我喜欢。

怎么着?

在别人看来也许会很蠢,可是在当事人自己来说……

如果可以这么蠢,而且蠢一辈子的话,真的,会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吧?

===最后,这里作为彩蛋的第一部分,自然,跟上本宅男一样,既然换过了女主,肯定也调整过大纲的。

调整之前的大纲也可以说出来,给大家听听。

相比上一本,这一本的大纲调整动的手术并不少。

原本,跟Jessica分手之后,这一段剧情可以告一段落。

之后,男主并不会出现精神分裂的状况,只是就那么去录制丛林法则,然后回来。

像是没事人一样,分手。就像之前几次被甩一样,再一次被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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