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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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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胜衣点头道:“只怕就是。”

阿纤道:“那个小红一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何以见得?”

“小红应该就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美丽的女人不是往往能够令一些男人神魂颠倒?”

沈胜衣淡然一笑。

阿纤道:“杀人的如果真是小红,她以及名单上下排其余六人,就是杀人者的了。”

沈胜衣摇头:“我们暂时仍然不能够肯定。”

阿纤道:“沈大哥是说,杀人者可能是尹青竹,暗算失手,反招杀身之祸?”

沈胜衣道:“并不是每一个杀人者都能够成功的。”

阿纤颔首道:“这也是。”

沈胜衣从尹青竹的尸体边站起:“不管怎样也好,我们是来迟了。”

阿纤道:“那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沈胜衣道:“只希望赵兄能比我们运气好些。我们还是先赶去计划会合的地方为好。”

阿纤道:“好!”

一样是柳林,这座柳林却一片热闹。

是乐仲带来这片热闹。

乐仲今年不过二十六。二十六岁已经成名,追魂刀据说未遇敌手。

他是一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加上他性格豪爽,仗义疏财,两河少年都喜欢与他结交。

所以无论他走到那里,左右总有一大群朋友,何况他今天离开金陵。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来给他送行,大半送出城外,还有小半一路送至五里外的这座柳林。

柳林中有一间小小的酒家,他们十四个人将这间酒家坐满了。

这间小小的酒家本来是何老头夫妇所有,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光顾的了,现在他们却不见何老头夫妇,只见一个年已花信的女人。

那个女人虽无十分姿色,但仍有动人之处,一条柳腰简直比柳条还要柔软,三步一扭,风情万种。

可是她做起事来倒也不慢,招呼了乐仲他们坐下,很快就给他们送来了酒,还有下酒的小菜。

十四个都是年轻人,身边没有长者拘束,不热闹才奇怪。

赵平安走进小酒家的时候,他们正在一起尽情欢笑,准备开怀畅饮。

乐仲本来已经把酒杯举到唇边,看到赵平安走进店中,微一沉吟,放下手中的酒杯,向赵平安招呼道:“这位兄台也是来喝酒的?如不嫌弃,还请过来一同小酌几杯。”

其余的几个年轻人也都放下了酒杯,一同用热切的眼神看向赵平安。

他们都是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更何况现在他们领头的乐仲已经向赵平安发出了邀请。

赵平安没有回答乐仲,反而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你们有没有人喝了酒?”

乐仲一怔,道:“还没有。”

赵平安一笑,道:“看来我来的不算太迟。”

乐仲会错了意,大笑道:“当然不迟,这坛好酒刚刚开封,正好与兄共饮。”

赵平安叹了口气,漫声吟道:“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诗是留别故旧的诗,但从赵平安的口中说出来,却带上了一种说不出的杀伐之意。

那个送酒的女人本来一直站在柜台内,脸上带着春风般的笑容,但听到了赵平安的话之后,笑容忽然消失了,脸上没有了任何的表情。

她的眼神也变得一片漠然,彷佛隐藏看一种冰雪般森寒的冷酷。

冷酷而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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