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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四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从出发时的初冬时节,到现在已是暮春之际。不过这个地方依旧很冷,草原不见了,他们见到的更多的是松林,所以在雪中,依然还是可以看到大量的绿色。
萧何与李十二一行人终于看到了人迹,不是萧何想象中大批大批的牛羊和健壮的牧民们,也不是李十二所想象中的,像大晋一样繁华富饶的帝国,这里只是一个小镇,房子都是用木头搭建的,人口大概能有一两千的样子,李十二原本担心语言不通,不过幸运的是,这里的人说话与鲜卑人很像,萧何勉强能听懂一些。
经过两天的打探了解,他们了解到,其内居民大多为商贾或渔民,牧民只占少部分,衣着相比于鲜卑人,反而更像中原人,不过中原人的衣着是交领右衽,他们是交领左衽,因为这个原因,左衽一度成为“蛮夷”的代名词,孔山圣人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即指可能成为野蛮人。这些的也大部分穿着长袍,不过袖子是收口的,大多为皮料,下摆及小腿中间处,比中原人的长袍短一些。
这个小镇名字叫做“艾莫斯沃”,意为“临于川河”。
他们以一匹换乘用的马为代价买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老仆人,当然不是要让他伺候人,而是充作向导之用。令人惊奇的是,他听到萧何说话,竟立即也跟着换了一幅口吻,是纯正的鲜卑语。回到镇子外临时搭建的帐篷中,这人自我介绍道:“来自家乡的人,你们好,我叫阿豺,十七岁的时候为躲避战乱向西部逃来,几经辗转,找到了这片名叫临川的乐土,不过我身无长物,只好自卖为奴,主人也换了好多次,到你们这里,大概是第二十家了。”
萧何问道:“这里是否已经到了大匈的土地?”
这是萧何第一次提及那位“新可汗”的国号。李十二在这一瞬间笃定,白墨告诉他的情报是完全正确的。匈奴人可能真的要东归了。
阿豺道:“到了,这里是大匈西部边陲,不过别瞧这里的人都穿着跟匈人差不多的衣物,这里除了首领一家外,没几个真正的匈人,大部分和我一样,都是东边逃来的,匈人们去了更往西的地方。从这里到首都荣耀阿梯喇城,还有几千上万里路要走。”
听到阿豺这话,众人的心瞬间凉了。
还有几千上万里路?
假如匈奴人真的重新征服了漠北草原,他们的帝国也在事实上成为两个部分,可汗从一个部分发号施令,另一个部分的人最少也要四个月才能听到,这样的帝国与瘫痪何异?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阿豺话锋一转:“你们也是从东边逃难过来的吧?那群该死的中原人是不是又北上了?唉,我看你们人挺多的,还各个拿着家伙,应该能比我混的好一点,不过到了这里,你们千万不能嚣张,这个镇子的首领和他的家人,都是疯子,我觉得他们简直不是人。”
萧何疑惑道:“怎么讲?”
“你见过能一个人打杀数十人围攻的人吗?”
萧何暗忖道:还真见过。
李十二也莞尔一笑。
这么说来,这个镇子的首领,还是个高手?
萧何又问道:“匈人都这样吗?”
阿豺的脸上显现出一丝惊恐:“我见过的反正都这样……他们,一个个的都有点不正常。”
“我们不会在这里久留,实话告诉你,我们不是一般人,也不是逃难过来的。我们是从东边来给大汗奉献贡物的使者。”
“哦,原来是这样,还是大人物啊。”阿豺恭恭敬敬的道:“小人拜见使者大人。不过,你们不会想带着我一起去见单于大人吧?”
“单于?”萧何不太清楚这个称呼。
反而是李十二给萧何解释道:“单于是他们可汗的称呼,就像我们的可汗呼做王一样。”
萧何对李十二点了点头,他对这个人早已没有半点倨傲之心了。
“正是如此。”
“不过我怎么没看到你们带着什么宝贝?”阿豺舔了舔嘴唇,目光中露出少许贪婪之色。
李十二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拓跋秋雁:“我跟她就是贡物。”
阿豺笑道:“小老儿没有听错吧?你们俩很值钱吗?”
萧何撇了撇嘴:“一个来自中原的英雄,和一个小首领的女儿,值不值钱?这不是你能过问的事情。”
“好吧,我身子骨可不是很好,你们用一匹好马来换我,亏大发了,死在半路上,可不是我的责任。”
李十二沉吟道:“再问问你,匈奴人都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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