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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全赖于叶欢最近几个月没再压榨它的紫雷之力,反而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也是从它身上,叶欢看出来了灵气彻底复苏的日子不远了。
此刻天地间的灵气达到了前世的一成之后便停滞了增长,叶欢知道,天地在酝酿,在准备搞一波大的。
所以他也在等待。
叶欢从身后拿出一个青皮葫芦,刚好能用手掌托住那么大。
里面装着的全是血珠,有大有小,大的有龙眼那么大,小的只有蚊子腿那么小。
整整半葫芦,全是血珠。
这才是叶欢将周围百里祸祸得野兽绝迹的收获。
他早在年节的那时候就把自己修为推进到了先天大圆满,这些血珠就这样贮备了下来。
他也没想多弄点,因为等他境界突破了,这些普通的血珠就不管作用了,顶多可以补充气血,想要用来修炼突破,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是品质问题。
普通野兽,先天阶段以内的血肉,也就能支撑到气海初期。
叶欢在紫雷竹下坐着,默默打磨着自己的气血。
虽然不能再强大了,但更好看了不是。
他就像一个精雕细琢的匠人,将自己的血罡变成了水晶一般的颜色。
外人看到,只会惊叹它的美丽,绝不会想到它的邪恶。
三天后。
四月十一。
这注定会是一个让后世铭记的日子。
叶欢抬头望去,天际风云变幻,就好像有一只大手在天空不断搅拌,那些云儿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除此之外,再无多少变化了,并没有什么天花乱坠、地涌金莲的异象。
但世界却猛地不同了。
叶欢脸色潮红,憋的。
在那一瞬间,无尽的灵气从异度空间被释放了出来。
在他敏锐的感应中,就好像天塌了,然后重重压下来了一样。
灵气无形,是没有重量的。
可这一瞬间,整个天地都变得沉重了起来,就好似背负起了千百年前的使命。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异常的,他们连灵气都感应不到,更别说压力了。
叶欢猛地将葫芦捏碎,满满的血珠滚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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