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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少年格洛克 (4.2K)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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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人数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数不相上下,都近两千人,但他的领民战斗力明显高于史蒙,

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淡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须自信。

维京人讨厌孬种,即便装的,亦要装成天地不怕的气魄。

“你想要什么?”金牙来了兴趣,这话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亚也是?”金牙大笑,作为老对手,他也知道一点秘密。

“杀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亲!”

格洛克这话足矣。

此时,英格兰大地上,一场新的维京同盟降临。

“金牙”巴尔多供给本地武力。

“剑狼”阿尔杰跟“大熊”英格,联络丹麦跟入侵肯特的伙伴。

“少年”格洛克则带人招揽以前的旧部,以及同周边势力的协调。

……

格洛克进入金牙领地两天后,也是南丁使者准备进入牛颈“外围聚落”的同一天。

奥兰也在其中。

先前他还派人送了份小礼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车小麦,跟可以制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这是奥兰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励族人耕作放弃强取的想法后,临时起意的礼物清单。

这天早晨,奥兰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压碎,将自己金黄头发弄的赃污。

掩盖这头太阳金发。

之后脸庞涂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着紧身裤,破烂的皮靴,藏在队伍之中。

通俗一点说,他已经从“神颜美少年”变成“粗糙臭污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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