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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今夕何夕,见此邂逅 (第10/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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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工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冰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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