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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他证实,我撇撇嘴,不做任何表示。这样的事对于我来说,真是小事一桩,他和子书墨织也都这样做过,不过我好奇的是,他怎么知道我会离开墨府。
像是看穿我的心思,他解释:“文小姐爱慕墨王已久,而且已有婚约,她又生性好妒,听到墨王娶小妾,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不过,在我意料之外的是,你竟然当天晚上就离开了墨王府。”说这句话时,他略带探究地看着我,似乎想看出来,我为什么会于当晚就离开。
我自然不会告诉他,是因为我怕自己会动情,于是马上转移话题,恶狠狠地说:“你居然敢盯堂堂墨王的梢?”
他嘴微勾,邪肆一笑:“清月,你一点都不笨,聪明得很。”
什么?这跟我聪明有什么关系!我疑惑地看着他,等想清楚时,他人已经走了。
大约是他们之前都认为我很笨,只会吃喝玩乐,没想到脑子居然不是摆设,也能想想问题。我晕倒,我有那么白痴吗?逻辑推理,哪个现代人不会?
在我以为我会伤好长一段时间时,方府却突然传来方远山将和李紫莹大婚的消息,不可谓不震撼。
据说,他俩打小青梅竹马,父母之命在李紫莹还未出生之时就有了,可以说是娃娃亲。祁国第一皇商的婚礼自然会是空前盛况,方府被一片红红火火的颜色包围,整座宅子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之前,住进方府时,我选的就是最清静的院子。屋外的热闹,更是衬托出屋里的冷清。在这期间,方远山来过我院子里一回,他拿来了蛇毒的解药,我也隐隐约约猜出,他突然大婚,或许与我有关。
人情冷暖,我越发懒得动,倚秋每次出院子回来后,都冷着脸抱怨,又听到哪几个丫鬟在嚼舌头根了,我知道,我该离开了。
午后,倚秋冒冒失失踢翻了几个盆栽,撞了几次树,急匆匆跑进房间兴奋地对我说:“小姐,小姐,墨王爷来接你来了。”
子书墨织来接我了?我歪头看着倚秋,她一脸欣喜,这些天为我委屈、为我抱不平的屈闷之色全部消去。清秀的小脸上满是期盼,她希望我幸福吧,终于有人出自真心关心我了。在倚秋的强烈要求下,我化了淡淡的妆,遮住了略显苍白的脸,一身湖绿的束腰薄衫,将细细的腰肢包得更显窈窕。她一路搀扶着我,在众家丁和丫鬟或鄙夷、或同情的目光中,穿过七拐八拐的长廊,终于来到了客厅,这回,是明目张胆地旁听。
方府华贵的会客厅,此时只有两个对峙的男人和持壶倒茶水的婢女。我刚踏进门,屋内气氛顿变,三人的目光一齐聚集在了我身上。
“方公子,你大婚将近,再留清月在你府上也说不通,人该让本王带走了吧?”子书墨织只轻轻扫了我一眼,就收回了目光,他面色平静如水,与方远山讨论我的去留。
方远山没看他,他的目光放在我身上,那目光如炬,隐隐中满是期待:“清月,你不会跟墨王爷走,对吗?”
他就那么怔怔地看着我,让我一阵心惊,我有些为难地低下了头。如果他非要我二选一的话,我的答案永远不会是他,在方府待了那么久,突然看清了自己的心,必须承认的是,我对子书墨织一见钟情。不过,我也不会跟子书墨织走,我学不来那些钩心斗角,也无法大方到和其他女人共服侍一个丈夫,所以,我会选择离开。
“不,”就那么抬起头,一个“不”字我说得特别坚定,看着他们俩,一字一顿,“我谁也不选,从今天开始,就搬出方府。”说完,不再去看他们五味繁杂的表情,拉着倚秋的手,转身就走。
“小姐,你真的要搬走吗?”倚秋一路小跑跟在我背后,语气急促,“可是我们没银子,没住的地方,啥都没有,那要怎么生活呢?”
“谁说没银子就不能活了?女人也可以找工作的。”我走得很快,头也不回地与倚秋交流,“当初买下你的人是方公子,如果你不想走也可以留在方府。”
“不,小姐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软软的嗓音说出了几分坚定。倚秋跟着我回院子,收拾了几件衣服,打好包,再看了一眼我住了一个多月的地方,背着包才走。
走到门口,才发现子书墨织和方远山早在门外等着了,还有一个特别妖娆美丽的女子正煞有介事地盯着我。她一身紫衣,薄薄的纱下是晶莹的雪肌,纤腰楚楚如弱柳扶风,那一颦一笑端得是风华绝代。
此时美人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背上的小布包,在她的注视下,我竟有些慌乱,好像是被人当场抓住的贼,那姿态硬生生就比别人矮了几分。
“呦,清月姑娘还真是与她人不同,吃穿不愁有人养,临走了还能带着大包小包。”紫衣女身边的一个女孩打抱不平了,她一脸讥笑斜眼看着我,那嘲讽的语气让我脸倏地红了个彻底。
看看,我就说我不适合参与到女人的斗争中来,就那么一句短短的话,都能让我变脸,此刻如果有间小黑屋,我肯定毫不犹豫就钻了进去。下意识垂下了头,真不知该怎么面对子书墨织和方远山了。我的骄傲、我那可怜的自尊,在这个陌生女子的一句话下土崩瓦解,而且找不出任何词句来反驳。
“紫玉,不得无理。”许是看出了我的尴尬,方远山那抹清雅好听的嗓音里带着微微不悦,“清月,你要走,我不强留你。如果你愿意回来,方府永远欢迎你,允许我送你一程可以吧。”方远山走到我身边,微微靠近耳朵,如是说。
“嗯。”我点了点头,率先走在了前面。我知道,背后肯定有几道目光一直在看着,而那目光中包含什么,我不敢再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