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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原来如此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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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天还未亮,张广义就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开始梳妆打扮。

虽然在古代没有机械闹钟,但是有公鸡这个动物,公鸡在每日的清晨,都会昂起胸膛,高声鸣叫,来提醒人们,该起床了。

不过公鸡这种动物,在富人区是很少见的,因为公鸡出了清晨会打鸣之外,其他时间段,也会不时的打鸣。

对于一些喜爱安静的富人来说,是不能容忍的,虽然没有公鸡,但他们还是能够安时起来床,因为他们有一个特殊的闹钟,香钟。

香钟,就是以特制的模子制成盘香,盘香粗细均匀,燃烧时间才能准确。在香火烧到固定刻度时,上面挂的重物就会落下,撞击盘香下的金属器皿,达到闹钟的效果。

香钟每天样式(早上六点)就会响起,其中的偏差,不会超过半刻钟。

张广义每次都会被这香钟给吵醒,以前还觉得吵闹,现在却是觉得有这个东西,是真的很不错。

说道梳妆打扮,穿越了将近有十天的张广义,还是不习惯,特别是每天起来,面对自己那头长长的头发时,感觉整个人都快要疯了。

因为以前长期缺乏营养的关系,张广义的头发枯黄不堪,并没有被系统改造体制的时候给改造成健康的状态。

每次梳妆打扮的时候,就是这个头发最难处理,要花费不少时间,想想一个从未有过长发的男生,突然有了长发,还是枯燥不堪的那种,是个男的人心里,怕是都会特别难受。一些有洁癖的人,怕是会直接剪掉头发,剃成光头。

张广义要不起知道有一句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怕是真的会剪掉头发,成为光头党中的一员。

对三千发丝劳心劳神的程度,不是张广义所能想像的。这里无论男女都留长发,而且是越长越好。

他们几乎都不剪头发,顶多修理一下边毛,即便这样,还得看着黄历挑日子。

男孩到了读书的年纪,会将头发挽结成发髻,叫“束发读书”。

在这里还有一个特殊的刑罚,叫做“秃刑”,是这个地方不堪忍受的惩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侮辱,特别是一个清高的人来说,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虽然最近伙食上比以前好了不少,不过头发这个东西,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改变的。

现在张广义出门都是把头发全都包在头巾里面,这样就可以遮掩自己这头干枯的头发了。

“走了!”

张广义长吐一口气,抖擞精神,迈出庄园,关上后门,向着北边的方向走去。

当他来到城北的城门口时,城门还没有开启,一些等待出城的百姓纷纷站在距离城门十丈之外的地方。

城门下,十八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守城士兵分成两列,手持长枪,直直的站在城门的两边,目不斜视,一股阳刚之气扑面而来。

城墙上,一名穿个儒生打扮的青年男子站在墙边,目光望着眼前的一座香炉。

香炉中,正有一柱香在燃烧着,已经快要见底了。

“开城门!”

当香熄灭的那一刻,城墙上的儒生开口大声宣告着,声音非常洪亮,几乎传遍了整个城北。

随着儒生的叫喊声,城门口的士兵中走出四人,来到城门前,拔下门栓,用力的推开了城门。

随着城门的打开,等候多时的百姓们开始陆续向着城门口走去,张广义也是混在人群中,与众人一起走出向城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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