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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鸿的表情有些古怪。参照古凌的解释,以及封向晨之前的态度,让他不由得联想起另外一个世界学校里的三好学生。
也许,这就是人家的特权。
文人清高,也只有清高了,才能算是文人。
停顿了一下,杨天鸿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此人……嗯,就是你说的封向晨,家里很有钱吗?”
古凌撇了撇嘴:“有个屁的钱。听说他祖上是叫花子,沿街讨饭才把他爹养大。然后他爹继续讨饭,也不知道怎么搞得,讨饭居然讨进了国子监。要不是有我们这些人在,他****的早就喝西北风去了。还他,妈,的在老子面前人五人六,拽个鸡,吧!”
这话说的太过粗俗,杨天鸿脸上的肌肉一抽一抽,过了半晌,双手捂住嘴,“吃吃”笑了起来。
古凌自知失言,也不好的继续再说。他颇为无奈地看着杨天鸿,翻了翻眼睛:“杨兄弟,这种话也就是在你我二人之间说说,断然不可传到老师耳朵里去……好吧!看在你我一见如故的份上,我就再告诉你一件这国子监里的密事。”
杨天鸿笑着问:“怎么,又是哪棵树下面可以找到漂亮女鬼吗?”
古凌摇摇头,转身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听见,这才搂着杨天鸿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神秘兮兮压低声音:“听说,陛下最疼爱的小公主项舞天,也在国子监里念书。”
居然牵涉到皇室成员,这可不是一般的花边新闻。杨天鸿皱起眉头,认真严肃的连声低语:“这种玩笑可不能开。据我所知。国子监里可没有公主殿下这号人物。若是胡编乱造,可要小心你的舌头。”
古凌显然早已料到了杨天鸿会这样说。他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废话!公主殿下的名字,怎么可能出现在国子监名册上?这个消息可是从宫里传出来的。当然,真伪无人能知,就算公主殿下真的在这里。也只能是改头换面,用别的名字装作普通学生。不过,我个人认为,此事*不离十,极有可能是真的。”
杨天鸿歪着脑袋看着他:“你确定,真是公主。不是女鬼?”
古凌毫不在意杨天鸿的态度,脸上全是陶醉的表情:“国子监里每个男人都在疯狂寻找公主殿下的踪迹。这里风气开放,并不禁止男女学生之间就学问进行讨论。嘿嘿嘿嘿!若是被我知晓谁是公主,老子必定近水楼台先得月,好好与她熟络感情。若是能够成为驸马。也就从此一步登天。”
杨天鸿挠了挠头,很是无语。
这就是一个平凡男人的伟大理想。
……
天刚蒙蒙亮,远远的传来了钟声。
国子监的课业很普通,不外乎是《论语》、《大学》等等,所做文章必须符合规矩,诗词对仗工整,韵仄分明。
杨天鸿初入玲珑宝锁的时候,已经从上一位守护者那里得到了大量另外一个世界的思维。无论作诗还是文章。对他来说毫无困难。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答应姐姐,老老实实听从太老爷杨荣的安排。在这国子监里呆上三个月。只要混到那个时候,就能拿到国子监签发并且认可的“学子”身份。
是的,三个月。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可以在家自修。若是想要参加科举,也等同于普通秀才的资格。
杨天鸿打定主意,就在这国子监里当上三个月的木头。每日里坐在课堂上,也算是以另外一种方式静默修炼。尽管耳朵听着老师念诵诗文。却不会对他产生任何效果。
之前,在孟家拜得崔籍与毕元二人为师。算是一着无心之下的偶得妙棋。
毕元是翰林院编修,身份地位自不用说。崔籍就是这国子监里的司业大人。杨天鸿仍然还是每人送了一瓶自己炼制的锻体丹,言语之间颇为恭敬,要求只有一个:无论是谁担任自己的授业传师,千万不要管自己在课堂上的动作。当然,自己也不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最多就是发发呆,看看闲书。
一句话,在这个地方,接下来的三个月,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熬时间。
杨天鸿今年十七岁,正是耐不住安静的青春年龄。
很幸运,国子监里的藏书阁,对所有人开放。
对于崔籍和毕元两位名义上的老师,杨天鸿一直抱着非常尊敬的态度。年节时日的各种礼物从来没有缺过,即便是在玄火营练兵的时候,也常常挤出时间登门探访。这并非刻意做作,而是杨天鸿读过崔籍和毕元二人的诗词文章,被其中精彩文华所打动。
在这个时代,不是随便哪个砖家叫兽都能被称之为“大儒”。除了自身品性高洁,还需要拥有极其高深的修养,以及渊博的知识。千万不要认为大儒就是一台高容量的信息储备计算机,他们不仅仅是可以引经据典,还必须把前人的文化积累综合起来,加以自己的独特见解,才能成为被万千学子仰望尊敬的师长。
杨天鸿在孟雄府上所做的《将进酒》,被崔籍用行草书写,命人精心装裱,挂在客厅正中的墙上。
这个世界没有电影电视,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娱乐节目。至于把明星搬到台上当做傻逼白痴一样逗弄,这种事情更是不可想象。青楼女子在吟歌唱曲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众多文人骚客也为之追捧。但也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出现另外一个世界某个歌星在粉丝当中拥有惊人地位和号召力的情况。如果真是如此,国君根本无法容忍,最直接也是最有可能的处置方法,就是抓起来一刀砍掉脑袋,从根本上杜绝祸乱源头。
在这里,很少有人不喜欢喝酒。除了下酒菜。歌舞伴餐也是很不错的娱乐方式。只不过,歌姬和舞女只有大户人家才养得起,寻常百姓对于这种高档消费最多也就是在脑子里幻想一下。这个世界虽然有蹴鞠,却没有足球。尽管很多人都喜欢到蹴鞠场上去蹦跶一下,但他们毕竟不可能像另外一个世界那样。一手拎着啤酒,一手拿着卤煮盐豆,兴致勃勃看着电视机里的足球比赛实况转播。
总之,这是一个娱乐生活极其匮乏的世界,再加上平民阶层受教育群体少得可怜,很自然的。文人身份跟着水涨船高。从他们笔下做出来的诗文,也就成为其他人争相追捧,当做娱乐的精神食粮。
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必然要行酒令。不是每个人都能现场作出一篇诗文,只能比较各人对酒令典籍的熟悉程度。你知道的越多。熟记下来的诗词越多,在这种场合就越容易成为胜者。
很少有《将进酒》这种气势磅礴,肆意挥洒的诗词。当然,用“放浪形骸”来形容也并不为过。崔籍自己也点评:此文算不得豪迈,最多也就是酒鬼酩酊大醉之后吐露真言。但胜就胜在一个“真”字。都说酒后乱性,然而酒醉之人往往也是哭笑挥洒,最为酣畅淋漓的时候。更有一生好酒,宁愿活活饿死也要攒钱沽酒的家伙。比如历史上有名的高阳酒徒郦食其。被投入釜鼎活活烹死之前,最后要求也只是想要再喝一壶酒。
崔籍交友甚广,这首《将进酒》的传播速度。远远超过杨天鸿想象。不夸张地说,这相当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埃博拉病毒,在好酒文人之间以几何速度疯狂蔓延。特别是最后两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君同消万古愁。更是让清醒之人不无感慨。酣醉之人感到快意。一句话:老子吃了上顿没下顿,口袋里就剩下最后一个铜板。但我还是要把它用来买酒!
毕元品评过:生活富足之人,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诗文。只有曾经享受荣华富贵。忽而遭遇骤变,从人生顶端轰然跌落下来,又因为某种意外再次复起的人,才有如此豪气的想法,才会在半醉半醒之间写下如此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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