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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有做过的事,太微岂能认?
她不服,十分不服。
祖母因而大怒,对她动用家法。
但她足足挨了十五下,仍是不肯改口认错。祖母又罚她去跪祠堂,不给吃的不给喝的,一跪就是一长夜。
天色还没亮,她就病倒了。
可病了也不行,不认错就得继续跪下去。
祖母定死了规矩,说此番一定要将她的棱角磨平了。
她又跪了一个上午,跪得眼前祖宗牌位像在跳舞,跪得双腿木头一般丁点知觉也没有。
最后据说还是父亲发了话,祖母方肯作罢。
好在她运气不错,腿没坏,脑子也没烧糊涂。所以她事后甚至还得意,得意自己撑下来了。但如今叫她说,那时候的自己简直愚不可及,猪一样的蠢。
虽是她没做过的事,但人人都认定她做了,那她认或不认有何区别?抵死不认除了给自己惹更多的麻烦还能有什么?
要知道,能屈能伸方是生存之道。
骨气固然重要,但到了那样的时刻,骨气却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盲目不知变通,最后只能是抱着“尊严”两字溺死而已。
可这样的道理——
这个年纪的她哪里能明白。
太微从水中抬起了手,纤弱白皙的手指,浅粉圆润的指甲,这是豆蔻少女的手,是还未真正吃过苦头却自以为尝尽了天下疾苦的人的手。
她看着,不由失声笑了出来。
十几岁时,许多觉得天大的事,等到了二十来岁,见过生死,再回首来看,就都算不得事了。
认个错便能不必挨打,哪里还有比这个更容易的事?
是以当她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她想也不想便伏首磕头,先将错给认了。
果不其然,祖母满意极了。
祠堂她也不必跪了。
想到这,太微侧过身子,将自己淤痕交错的后背露给了碧珠,随口问道:“有几道伤痕?”
碧珠瞧清楚后不觉一震,放轻了声音道:“有五道。”
“五道?”太微背对着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