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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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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痛苦的天崩地裂,她觉得人生都是晦暗的,世界就如同核子战争遗迹一般,天空上还一片一片的飘荡下灭世的灰烬。

男一还在女主身边。

然后就是,纠结啊,比如男二和未婚妻去买戒指,买婚纱,每次都会被女主遇到,女主很伤心,很难堪,千金小姐很高傲,她知道,自己的家世和美貌还有学历都比女主强很多,自然,自己就成了那个‘有主儿的’,而穷丫头的女主就成了‘没人要的尾货’。女主就更加郁卒了。

于是,男一就自告奋勇,充当她的护花使者。

当她形单影只的时候,身边有他;当别的姑娘想她炫耀自己的男友买了新的大众帕萨特的时候,他就开着自己的宾利接送女主上下班;当别的姑娘省吃俭用的花两三个月攒的钱买一个LV普通包包的时候,她拿着男一丢给她的‘不值钱的买菜包’——鲜嫩的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

然后,一系列的闹剧,最后,终于弄明白,其实千金小姐的爹,这个老总也是端着别人饭碗的打工皇帝,这个公司真正隶属一个大集团,而这个集团的真正的主人,就是男一的爹。

而女主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爱情,她其实爱上了男一。

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因为他的人好,而不是他手中大量的金钱!

最后,女主和完美的男一Happy ending了!

多完美!

在被廖安如同醍醐灌顶的洗脑下,我看了这个故事,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了。这个男一,太TMD的完美了,我要是碰到这样的男人,我哭着喊着都要嫁给他,别说给他当女人了,就是给他当丫头我都认了!

这个男一,拥有同徐樱桃相似的背景,却没有他那种宛如沟壑一般深不可思的城府和心机;拥有乔深的面孔(其实,他就是乔深出演的),却不像乔深那样爱上一个不可言说的萧容;他拥有谭酒桶那样完整的家庭,却比谭酒桶要年轻并且洁身自好许多……至于勋家的勋暮生和勋世奉……男一拥有他们所没有简单、直白与安全。

廖安的这个男主角就是所有妞心目中的完美的代言人。

我就这样,像个小粉丝一样,搬着小马扎,坐在片场整整一天,看着乔深那出神入化的表演,与他那张价值亿万,几乎可以倾国倾城的脸蛋。似乎,他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可以把看着他的人,带入只属于他的梦幻当中去。

嗡嗡……我手机震动的声音。

拿出来一看,是Simon张的来电,他提醒我,晚上在ET酒店有一场我和于灏主演的那个《战国》的庆功会。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这部戏在各个卫视的收视率非常好,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把人们对于历史剧的狂热从被清宫大辫子戏份给腻歪和恶心的不堪一击的玻璃心中唤醒。让老百姓恍然大悟,哦,原来我们的老祖宗还有这样美人如玉、死士豪杰、国运纵横、诸子百家争鸣的辉煌时代啊!!

原来我们的历史不都是宫墙内的脂粉阴谋,后宫中的女人心计,太监宫女的虚假颠鸾倒凤,外加朝廷上匍匐于地的号称是大臣,其实是奴才的,行为是太监的男人们。

原来,男人也可以如荆轲一般做死士、做豪杰,也可以如苏秦一般执掌六国相印,或者像秦始皇一样承袭六世余烈,扫*,征伐天下。

而女人,也可以如赵姬一般,权倾天下,或者如姬蘡薁一般,凄美红颜,烈爱一生。

反正,这个故事还真的挺受欢迎的。

ET专门为这部戏,把联合投资商,还有媒体,艺人的什么,都叫过来了,凑在一起,开个Party,说是庆功,其实开始第二轮的营销,并且同时推出ET别的几部新戏和一些新签约的艺人。

作为ET的执行总裁,勋暮生一定在场,而且必定是主角。我作为《战国》的第一女主角,我身边必定是饰演秦始皇的于灏,还就是勋暮生。

今天我穿了一件红色软纱的裸肩礼服,黑色的Christian Louboutin的鞋子,没有戴任何珠宝首饰,可是口红却是容易激发女人敌意的大红色,来自Dior限量版的口红,为了不在镜头前面成为妖姬,头发并没有卷,只是自然的吹直,垂落腰间就好。

于灏是GUCCI的黑色西装,而勋暮生,照例是意大利手工西装,今天,他穿了一件深蓝色带着竖条细纹的三件套,显得贵气十足。

镜头,可以泯灭一切爱恨情仇。

我,勋暮生和于灏,面对镜头,用社交这种完美的商业化笑容,面对镜头。

我无法答应嫁给他。

所以,我只能滚开的,躲在离他的远远地方,不碍他的眼。

我已经努力克制了,就这样沉默的看着他,看着他酗酒,看着他不要命的工作,看着他办公室的灯光一直从深夜亮到黎明。

那天,听说他又去了医院,又是胃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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