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书

第22章 前妻 (第3/3页)

天才一秒记住【去看书】地址:7ks.net

“什么意思?你不想给抚养费了?”

林婧猛然抬头,脸上的悠然自得消失得无影无踪。

“定居国外后,国内的法律可管不了我。”苏江没有正面回答,但话里的意思很明白。

林婧也不是笨蛋,就凭她能够一直勾搭男人到现在都没出过事,还是有点智商的,只是喜欢间歇性发疯。

“你想要苏瑜的抚养权?”

“对。”

“呵呵...”

到嘴边的拒绝话语变成了一抹抽搐,为了抚养费,林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苏瑜的抚养权不可能给你...”

只要抚养权还在她手里面,她就掌握着主动权。

林婧冷哼道:“如果你每个月以苏瑜抚养费的名义给我一万,我可以暂时将苏瑜寄养在你这里。”

苏江的心脏猛地跳动了几下。

他原来的底线是三万来着,就想着万一她不答应,就用钱来砸。

不对,离婚的时候,林婧知道我的工资是一万五一个月,她应该不知道离婚之后,我虽然还在原职,但是工资早就翻了一翻。

这一万块,应该是她自己猜测出来的底线。

还以为是她良心发现,没想到一张口就是底线啊。

苏江没有答应太快,做戏要做全套,装作认真地思考了片刻,才说道:“我答应你。”

林婧一副掌握了你软肋的轻蔑表情,呵呵道:“我明天就将苏瑜送过来,下个月记得打钱过来哦~亲。”

达成临时合约后,苏江沉静地目送林婧离开。

看到她的身影消失之后,苏江才露出放松的表情。只要她能将苏瑜送过来,一切好说,反正她以后就别想再看到苏瑜了。

长期的相处让苏江清楚,千万不要在这个女人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特别是作为她的前夫,她不允许她主动抛弃的男人过得比她好。

【觉得离谱的,没处过女朋友吗,觉得林婧人设离谱的,没见过女朋友生气的模样吗?但就算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我知道世界上好女孩是有的,但主角遇上的这个不是。】

以下是剧情的解释(别说我法盲了,我上网查过的):

1抚养费是法律要求的,林婧提高到一万,苏江也不敢反驳,这玩意要是按敲诈勒索闹到法院,苏江还会吃亏,因为他的工资已经涨到三万五了,和当初离婚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工资涨了,抚养费也要涨,只是苏江一直没有涨,林婧以为苏江职业没变化,工资也没涨,所以没查过这件事。

2真要闹上去,林婧聘请的律师只要说苏江隐瞒工资,给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苏瑜的生活费,和学杂费,苏江反而会是履行不到位的那个。

3无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但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以林婧这种女人,绝对不会同意,别想了。

4除非孩子满八岁,否则离婚时,法官会更尊重女方的意见,未满足两岁,孩子90%会被判给女方(除非女方不想要孩子,或者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和精神病,不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5两人离婚的时候,苏瑜才半岁,现在苏瑜五岁。

6林婧只是喜欢用发疯来解决问题,并没有精神病确诊,并且她相当擅长扮演,外人以为她是贤妻良母,和苏江离婚,是苏江单方面的错。苏江是老实本分的程序员,不会解释这些。

7这是主角最后一次见到林婧,下一次见面,林婧就变成一个盒子了。

8这不是爽文,但又是‘爽’文,主角前世都成热水器了,性格上肯定有缺陷的,就别在这里找什么杀伐果断了。

9番茄的书很多,变身文本身就是小众,愿意看的就看,不愿意看离开便是,好聚好散。

评论区那么多法律懂哥,搞到我都无语了。(流汗黄豆)

题外话:有一说一,我也挺希望你们说的法律能在现实生效,可惜,法律是死的,但法官是活人,活人就会有立场,现在司法系统偏向谁,我就不多说了。

还有人跟我说什么公序良俗,现实都没有的东西(扶老人,地铁诬告,婚内qj),小说里没有也很正常吧...

新书推荐

王者,我,射手路的大爹 网游:我一弓手近战无敌很合理吧 大漠惊雷 墨桑 全民领主:从零开始创造大千世界 重生之空间神师 厉少的闪婚新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