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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利用同样的方法,让一个个人消失不见。
“胡大哥,我们少了将近一半的人。”说话的男人,声音都在打颤,那些人消失的让人措不及防。
“我不想死,这里不止有变异兔子,草也变异了。
胡大哥,继续走下去,我们都会命丧于此的。”
沈冰记得这个声音,是抢劫时,跟在胡大哥身后,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都不是好东西。
络腮胡子是真的怕了,还以为跟着胡大哥混,能不愁吃喝,过人上人的日子。
结果。
每天累成狗。
为了报复上次那一家三口,不顾危险跑过来。
胡大哥“呸”了一口,“老子不信,今天抓不到那个臭娘们,兄弟们,我们加快脚步,只要过了这片草地就能平安无事,美人在怀了。”
络腮胡子无法,只能跟着加快脚步,脚抬到一半,被什么硬拽回地面。
“胡大哥,救,救我,我的脚不能动了。”
“蠢货,快用刀砍。”
“对,我砍。”
络腮胡子六神无主,对着自己的脚就砍过去。
捆绑他的草是断了,他的脚也多出一个大口子。
“啊!好疼,我受伤了。”
变异兔子除了对胡萝卜钟爱,就是对血腥味格外敏感。
络腮胡子脚背不停往外渗着血,浓郁的血腥味,向周围散去。
躲在暗处,等待时机的变异兔子,红色的眼睛,冒出危险的红光。
络腮胡子抬起头,准备检查自己伤口时。
“啊!”
一声惨叫,他被十多只变异兔子淹没。
等同伴反应过来,把变异兔子驱赶走的时候,地上只剩一个血肉模糊的人。
没人敢靠近,这种情况,一看就知道人没救了。
胡大哥用了咽了咽口水,进来二十三个人,就剩下十一个人。
“我要回去,不想往前走了。”
这句话,仿佛彻底打开众人对生的渴望,众人一边戒备四周,一边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