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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是养了猫狗,时间久了,对它的脾气便能摸得一清二楚,撅个屁股摇个尾巴便知道要干嘛。
马儿也一样,共处一年多后,任弘从萝卜的喘息里都能感觉出来,萝卜不高兴,很不高兴!
大概是习惯了驮着任弘驰骋西域,忽然加了一个人,有些不适应罢。毕竟萝卜只是一匹五岁半的母马,尽管有乌孙西极马的血统,较一般的中原马匹要高大,但忽然载着两人疾驰,顿感吃力。
当然,任弘觉得,也可能是瑶光的双腿,夹萝卜肚子太紧了,让这姑娘不太舒服。
当任弘瞥眼往后看去时,除了能那双沾着绛宾王子血迹的鹿皮靴外,还能看到少儿不宜的一幕:瑶光正紧紧贴在他背上。
不贴不行啊,颠簸的马背上,不这样就掉下去了,方才瑶光请任弘往前一点,是为了一起挤挤。
虽然二人近到呼吸心跳皆可闻的程度,但是别忘了……
任弘穿着件铁甲!
他的鱼鳞襦甲是大汉精湛制甲技艺的体现,一千多块拇指大的铁甲片,像鱼鳞一样叠压编缀在皮件上,稳定地构成一体。在抗御箭镞、枪刺一类尖锐兵器打击时,坚硬倾斜的甲面可使箭头或枪尖滑过,当然也有角度刁钻的卡在上面的。
更别说,鱼鳞甲里还有一层皮革、一层防摩擦的帛衣。
哼!刀剑都能挡,何况这区区红粉皮囊!
总之,甭管贴多紧,任弘是啥都感觉不到。
隔甲如隔屏。
反倒是瑶光,大概被任弘背后的铁甲片膈得挺难受的,指不定胸口已经留下一圈鱼鳞般的图案了。
任弘摇了摇头,停止脑补,集中精力操辔,驾驭萝卜向前冲!
他们虽然冲出了龟兹城,但危险仍未过去,身后尘土飞扬,那是龟兹人和匈奴人的马队在追逐,第一批过来的足有三百余骑!
而乌孙与汉加起来不过五十余人,因为突围出城的战斗中马死伤很多,很多人得共骑一马,速度自然大受影响。
而任弘和瑶光,甚至落在了队伍后方,眼看追兵越来越近,众人都很焦急,皆放慢速度掩护他们。
看那乌孙骑将的架势,甚至准备带着乌孙人回头,用性命来阻挡追兵了!
乌布大声发出请求,却被瑶光否决。
“要战,便一起回头决死!”
前方的任弘忽然说道:“还没到那时候,瑶光公主,舍得金子么?”
瑶光一愣:“自是舍得。”
任弘笑道:“公主何不将尖帽、皮袍上的金饰,扔下去一块试试,或有奇效。”
瑶光恍然大悟,她明白任弘的意思了,不论是匈奴人还是龟兹人,都以黄金为贵,半路拾到块金子,足够买一个葡萄园或许多牛羊,可比费劲冒险追逐利益大多了。
于是她立刻取下尖顶皮帽上的一头小金鹿,一甩手往后抛去!
金鹿落在地上,前面的一个匈奴射雕者视若罔闻,马蹄径直从上面踏过,但后面的一人就不行了,还没到位置就匆匆勒住马,翻身下来过去拾起来一看,大声喊了出来。
“是黄金!”
这下,后面的追兵速度反而更快了,他们也渴望金子。
瑶光叹息:“任谒者,你的计策不管用啊,彼辈反而追得更急了。”
“信我,继续扔!”
瑶光咬咬牙,取下自己最喜爱的一枚金耳环,再度扔了出去。
这次效果比先前好多了,很快,便有五六骑匈奴人齐齐勒马,在地上抢成一团。
“有点用。”任弘大笑道:“看来龟兹王和匈奴人,没来得及以重赏悬赏吾等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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